关于做好中秋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单位:
按照学院工作安排,学校于9月15日至9月17日放假3天。为切实做好中秋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,确保学生人身财物安全,让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和谐、愉快的节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。放假前,各系部应安排班主任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,提醒在校学生注意人身财物安全,谨防盗窃、受骗、意外伤害等事件的发生。
2、引导在校学生要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,严禁违规使用电炉、热得快、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,严禁私接电线;严禁起哄、高声喊叫、高放音乐等扰民行为。
3、严禁酗酒,对因酗酒违反校规、校纪的行为将通报家长,加重处罚。
4、开展网络文明教育,注意网络安全,谨防网络和电信诈骗。
5、提醒外出学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,注意出行安全,并和家人保持联系畅通,如有特殊情况,不能按时回校,要在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、辅导员和学生干部,引导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,增强学生安全防范能力。
6、严禁教师、班干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,要按学校、系部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;若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,应提前做好预案,安排教师带队,保证学生安全。
7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。各系部要按照学校要求,保证每天有一名学生工作人员值班,严防起哄、打群架、酗酒等恶性事件发生;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随时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向,如遇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校园稳定安全。
8、要掌握学生假期大体流向和节后返校情况。系部要掌握留校、离校学生人数和假期离校学生去向;收假后开好班主任会、班会,做好节日收假的晚点名工作,并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统计;对未返校者,要及时联系、查明原因,确保学生安全、按时返回学校。
9、安排好节假日期间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。学校不举办中秋文艺晚会,不举行统一的活动,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开心、温馨的中秋佳节。
祝全体师生中秋节愉快!
保卫处
2016年9月14日